016-06120884
江西省万商红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
首页 >轴承
独家丨恶意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行拘5日  !警方 :尚未结案
发布日期:2024-04-24 13:14:50
浏览次数:231
文/赵斌  女生向男生控诉:“你为了和我在一起 ,把我的一二三志愿都改成某技校 ,结果我以670分的成绩考入了某某技校  。”这本是小品中的搞笑桥段,几天前却在湖北真实上演。  不同的是,涉事男生为了“报复”和自己有矛盾的女生,偷拍下对方准考证等信息,“神奇”地猜到对方密码,登录女生报考系统账号篡改了对方高考志愿   。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 ,女生报警后湖北省招办“开绿灯”让其重新填报志愿 ,男生自首后也获5日行政拘留的惩戒 。  负责办理此案的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透露 :“这个案件尚未结案 ,并非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就是结案 ,记者可以择日再行致电,有新进展会及时告知、公布。”  偷改他人高考志愿犯什么法 ?  以非法手段恶意篡改他人高考志愿被行政拘留5日,处罚依据是什么?  负责办理此案的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西区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 :“因为没有结案,不方便透露”。  一位曾在公安系统派出所、法制大队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多年的民警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对该男生作出的处罚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的规定 。其构成要件包括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 、增加的。匹配这条法律主要是针对男生私自篡改行为本身而做出。  同时 ,这位资深民警还认为 ,该男生此举还有可能被认定为“破坏高考秩序”,因为高考志愿填报可以理解为高考整体的一部分。具体法律依据参照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这主要是从结果角度来认定的 。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 、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占用公私财物 ,破坏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的行为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 ,在男生恶意篡改他人高考志愿事件中,“侥幸”的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如果导致该女生上学受到影响,甚至给受害女生心理带来巨大伤害或导致精神障碍、自杀等 ,则施害男生将面临极为严重的刑事责任。一旦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则有可能被判处最高10年的刑期 。在裁判文书网检索以往判例发现 ,司法机关一般在追究此类案件嫌疑人刑事责任时  ,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  行拘5日处罚轻了吗 ?  对于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不少网友认为 ,“差点毁掉别人一生,太轻”。这个处罚合适吗 ?  前文提到的资深民警认为处罚相对得当。虽然湖北高招办额外为受害女生“开绿灯” ,给了她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才导致没有过于严重结果发生 ,但客观事实上确实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是原因之一 。  其二 ,该男生在篡改后“害怕 ,想改回来”,发现系统已经关闭后第二天就及时投案自首 ,疑似为降低损害做出实际动作和努力,这也是从轻处罚的条件;  其三 ,如这位男生通过双方家长间沟通等取得了受害女生谅解 ,也构成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  张明表示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 、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公安机关表示尚未结案,又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  ,派出所办案人员在作出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后 ,一般要由县或区公安机关法制大队进行审批 ,批准后再对被处罚人执行拘留,执行完毕后才算是正式结案 。  但是,有些网友总觉得对此事“于心不甘”,担心惩戒力度不够难以达到警示效果 。  张明表示 ,一般情况下,施害人在受害人处取得谅解时要对受害人产生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具体数额原则上可以双方商定  ,也可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确定。同时 ,如果受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调解意见不接受 ,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施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 ,被篡改高考志愿的女生及其家人为了改回志愿 ,浪费了大量时间、人力 、物力等 ,是完全可以提出赔偿要求的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未必一定是责任追究的重点 。  青少年如何树立正确处世观?  警方发布的信息显示,涉事男生因和女生有“矛盾”而恶意篡改对方高考志愿。处在这一时期的青少年正迈入成长关键阶段  ,应怎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处世观 ?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青年社工服务中心主任李剑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分析说  ,篡改他人志愿行为表现出对损害他人利益的漠视和不计后果。篡改之后感到害怕 ,反映出善良本性“良心未泯”的同时 ,也体现了“没担当  、不敢承担后果”的心理状态 。  李剑认为,这可能与家庭环境中家长过多为子女承担后果有关,让孩子在成长期未能形成健康完善的责任后果担当的心理建设。比如有家长鼓励孩子被人打了一定要打回去 ,这种错误认知方式一旦在孩子心里被固化,后果非常严重 ,因为孩子迟早会有“打不过”的情况 ,风险难以预测。同时,孩子一旦产生“睚眦必报”的心理,也将严重影响正常社交,甚至有可能成为校园霸凌的施害人或者被霸凌对象 。  如果现实中遇到有类似心理问题的孩子 ,应如何纠正?  李剑认为 ,首先家长或者身边人要和孩子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通过社会上发生的事件 、新闻热点等 ,及时引导孩子进行发散性思维 ,考虑各种事情正确的处理方式  ,强化后果与责任担当理念 。同时,还可以多带孩子参加帮助贫困家庭、残疾人等社会公益活动 ,让孩子识得人间疾苦,培养悲悯善良的秉性和同理心 ,这对调整孩子的心理健康  、约束不良行为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
产品中心

邮箱:530336285@819.com

电话:016-06120884

传真:016-06120884

Copyright © 2024 Powered by 江西省万商红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